普通市民遇到警察查房该怎么办?
普通市民在酒店或旅馆遭遇警方查房时,应该怎么办?有法律界人士建议,首先应当核实警察身份,确认身份后,如果警察没有特殊的目的或者针对性,这种查房一般都是例行公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的规定,没有违法情节的市民尽可能配合警方工作,也不会有太多为难。
涨姿势|情侣开房如何避免触雷区?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情侣开房需要注意几下几个问题:不能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开房;不能和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女性开房;不能强行推倒女性;不能与三人以上的男女同时开房。
已婚男人和情人去开房警察有权管吗
说实在的警察还真的不管,因为他们只是偷情没有偷物品。警察只会管嫖娼卖淫的。我们这里抓到只是罚嫖客的款5000元就放了。
如果仅仅是情侣之间并没有肉体与金钱的交易,一般不构成犯罪,警察是没有权利进行处理,但 想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也会破坏 的家庭,希望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警察查房有权力破门而入吗?
在现代法理中,强调的是:一个人,首先你要承认他是合法者,除非你拿出他违法的证据。这也应当是最基本的法治观念。而莫名其妙、毫无缘由的酒店查房,却缘于一个相反的观念:先把人定义为违法,然后通过检查去排除。认定公民是否违法,不能搞原始的有罪推定。
No.1 一个核心问题:旅馆房间是否属于“住宅”?
判断警方在没有明显的违法事实以及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就以查黄、赌、毒的名义检查旅馆房间,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旅馆房间的属性是什么。从《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就可以很简单的将场所分为两类,一类为住处,另一类为其他地方;与此相类似,在美国的刑事诉讼理论中则将对场所的搜查划分为对私人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搜查。这种对场所进行的二元划分依据非常明显,即人们对住处或者私人场所和公共场所所具有的权利是有差别的。
一般来讲,对于住处的检查或者搜查在法律上的严苛程度是要远远超越对公共场所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住宅是一种民法意义上的财产,更是一种隐私。查塔姆伯爵-威廉·皮特所表达的:“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就是这个意思。
然而,在中国的法律里,旅馆房间究竟是属于住宅还是公共场所,却没有任何的规定,而且不同的人也衍生出完全不同的立场。
支持旅馆房间属于住宅的人认为:《现代汉语词典中》,住:为长期居住或暂时休息(或居住、住宿)。宅为房子、住所(为生活、休息的场所之意);住宅指规模较大的住房。住宅是个人生活、休息的场所,对“住宅”最惯常的理解,应为公民用于居住的房子,保障住宅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宁。因此,在解释住宅时也必须以此为标准,公民以居住为目的的生活、休息的封闭空间都应当定义为住宅。公民住进宾馆,就和宾馆形成服务契约,短期居住的宾馆客房就形成临时住宅,长期包租的客房就形成固定住宅。
反对旅馆房间属于住宅的人认为:在刑法里,无论是非法侵入住宅罪还是非法搜查罪,都没有对“住宅”这一概念做出准确定义,而在其它一些罪名关于“户”的这个司法解释,却并不包括旅馆,“户”应当理解为私人住宅,不应包括学生宿舍、宾馆房间等场所,更不应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办公场所、公众生产、生活的封闭性场所。而且长期以来旅馆一直是被列为公共场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