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认为,刘汉被抓获到案后,向侦查机关提供了抓获刘维的重要线索等,应认定为立功,有从轻处罚情节。对此,公诉人指出,作为犯罪嫌疑人,我国刑诉法规定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上述是与其密切相关的事实,属于应当如实供述的内容,不具有立功情节。
在刘汉等10人案法庭调查中,多数被告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而刘汉、刘小平等被告人否认指控。"这人我不认识""这件事我不知道""这是其他人干的,后来才有人告诉我""这都与我无关"……这些否认指控的话,被刘汉经常挂在嘴边。
对多起命案的举证质证,刘汉对指控及相关证据依然否认。对熊伟被害案,他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别人";对周政被害案,他表示"和我无关,事前不知道这个事,事后也不知道这个事";对于陈富伟等3人被害案,他表示"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我是在事情发生以后在报纸上看到过,我怀疑是刘维干的,我询问过刘维,他否认了。"这与此前多数被告人的当庭陈述不符,甚至相互矛盾。旁听席上传来一阵低语声,人们感到有些意外。
在刘维等7人案庭审中,刘维曾对起诉书中对他的大部分指控内容予以否认,反复表示他与其他30多名被告很多都不认识,或者认识但无法指挥他们,不可能存在组织黑社会的情况。此外,刘维及其辩护人还对部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表示质疑,向法庭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不过,更多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恳请法庭从轻处罚。被告人孙长兵向法庭深深鞠躬后说:"我自愿认罪并悔罪,希望法庭对我处罚的同时,给予我挽救、教育和帮助,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闵杰还当庭提交了悔罪书。被告人旷晓燕当庭悔罪,坐在旁听席的旷晓燕妻子闻言落泪。被告人刘忠伟当庭表示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