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清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两侧站满了围观的人群,多辆押解车辆鱼贯驶入。第一审判庭旁听席上,人们静静地等待着。
8时31分,审判长绳万勋敲响法槌,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刘汉、唐先兵、刘岗、刘小平、孙华君、缪军、李波、车大勇、仇德峰、肖永红到庭。”在法警押解下,10名被告人依次进入法庭。走在最前面的刘汉身穿深褐色外套,眼神有些落寞迷离,向旁听席环望了片刻,随后又低下头,在法警押解下进入被告席。
由于本案涉案人数多,指控的犯罪事实复杂、罪名较多,公诉机关对本案分为刘汉等10人案、刘维等7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陈力铭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旷晓燕等3人案、刘学军等3人案共7案齐诉。
8人被害 有组织地多次故意伤害杀人
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上,首先由公诉人耗时1个小时20分钟,宣读厚达37页、近2万字的起诉书,对刘汉等被告人涉嫌的多起严重犯罪事实进行指控:“被告人刘汉,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四川省商会原副会长,曾任九届四川省政协委员、十届、十一届四川省政协常委。”
公诉人指控,自1997年起,刘汉、孙某某在四川省绵阳市注册成立汉龙集团,并以汉龙集团及其他经济实体为依托,伙同刘维先后网罗了被告人唐先兵等人,逐步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随后,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同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按照刘汉在组织中提出的“为公司利益要敢打、敢冲;打架要打赢”等规约,被告人唐先兵起意报复被害人熊伟,于1998年8月13日在绵阳市凯旋酒廊持刀将其捅死;1998年8月18日,刘维因争夺势力范围与被害人周政发生冲突,指使曾建军共谋杀掉周政;2009年1月10日,与刘汉、刘维素有矛盾的陈富伟等三人在喝茶时,被张东华等人当场枪杀……自1993年以来,该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5起,致7人死亡、2人受伤;实施非法拘禁一起,致1人死亡。上述多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刘汉、孙某某、刘维等人的包庇下,或逃脱惩处,或重罪轻判,或长期无法到案,以致多年来案件悬而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