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主权争端南海海域发生犯罪的刑事管辖呈无序状,南海周边一些争端国的执法人员常"情绪化"地采取海盗式的执法方法,粗暴残忍,有些国家的执法人员在抓扣我国渔船和渔民过程中开枪袭击,甚至向我渔船燃放炸弹。例如,2000年5月26日,在没有任何警告的前提下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用冲锋枪向中国渔船进行了扫射,导致船长心脏被击穿,当场死亡。2006年,菲律宾武装渔船以"海盗"形式对我渔民发动袭击,将海南省琼海4名渔民打死。这种行为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