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表示,工薪阶层尤其专业技术人才,由于收入来源单一、税收由单位代扣代缴而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力,这个占比已升至70%左右,而美国个人所得税的70%左右来自10%的高收入者。相比之下,我国高收入群体避税动机很强、方式很多,比如采取“工作在中国、工资在海外”或者“钱在企业、不拿工资”等方式避税。因此,高税率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相应高税收。
张健菁称:“我们可以看到不少企业老板不拿工资,或者拿着1元钱工资,从而不用缴纳工薪个税。他们卖掉股权获得的投资所得也只需要缴纳20%的个税,远低于目前最高45%的边际税率。当然这些做法属于合理避税,并不违法。但真正富豪缴纳的个税比工薪阶层还低,这就使得当前个税改革迫切。”
当然,把国内取得的收入放到海外并不意味着不缴纳个税。张健菁表示,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将与其他国家互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未来个人海外收入将被本国税务机关掌握,此举目的就是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
下调工薪税率建议不一
对当前工薪个税税率和级距进行调整已经达成一定共识,即应降低45%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级距,扩大级距范围。具体如何调整各方有不同意见。
黄奇帆认为,目前我国正在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但由于社会信息共享度不高、个人所得税数据库建设缓慢等原因,操作上尚需时日。
在这种情况下,黄奇帆建议,首先降低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25%,作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突破口。降低工薪所得最高税率,自然带动税率级距的减少,还能实现与资本利得税率相当,也有助于提高社会对纳税的遵从度,降低监管难度,提升监管有效性,为今后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创造便利。
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考虑到周边国家和地区个税最高税率更低,并与企业所得税税负(25%)相对接,我国工薪个税税率最高边际税率可以考虑定在25%。他建议,可以将现行工薪个税7档降为6档,对应月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适用3%的税率;5000~1万元适用5%税率;1万~5万元适用10%税率;5万元~10万元适用15%的税率;10万元~20万元适用20%税率;20万元以上适用2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