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者税率过高
我国个税制度是分类所得税制,具体被分为11类,包括工薪、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最为老百姓关注的工薪个税采取超额累进税率。为降低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2011年9月,国务院提高工薪个税起征点至3500元,将此前的9级税率缩减到7级,税率范围为3%~45%。
黄奇帆在今年全国两会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表示,这些年虽有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级距等改进措施,但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居民收入方式变化等新形势已不适应。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2016年这一数字为33616元,相比2011年增长约54%。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我国工薪税率过高,税率级距窄,不利于吸引高端人才和培育中产阶层。这一问题已经比较突出,需要尽快调整。
“比如你的工薪收入在扣除3500元和三险一金相关费用后,超过4500元到9000元的部分,税率就由10%直接跳到20%,而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税率升为25%。税率档次间隔太窄,收入升高一点税率升幅很大,这不利于培育中产阶层。”普华永道中国个人税务咨询合伙人张健菁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上海一家金融机构的一位普通员工,税后月入9000多元,缴纳个税1000多元。他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上海房租就占了工资的三分之一,基本存不下钱,更不奢望买房,目前4500~9000元部分适用20%的税率太高了。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个税目前的超额累进分级不利于中产阶层形成。随着近些年个人收入增加,2011年取消了15%的税率档次,使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的部分的税率直接从10%跳至20%,这导致中等收入者税负明显增加,现在国家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应该考虑对个税税率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个税以工薪税为主,且中高收入工薪阶层贡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