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新政治观下的执政理论来评价,以现代政治伦理和法治为尺度,问题能够解释得通,至少当下是这样。新政治观突出强调确立与官员的角色和行政行为相吻合的道德价值标准,是有限道德而非无限道德,同时强调评价标准是合法的就是允许的,要求官员有更高的精神境界和价值标准,如果做不到,只要合规则,不违法亦可。简言之,在许多情况下道德让位于政治伦理规则。为什么台湾最领导层公布财产,几乎人人皆富翁,但社会波澜不惊。日本上一届内阁公布成员财产,人均不到200万人民币,这在富有的日本颇显贫困,但也未因此获得清廉美誉。盖其中之原因,缘于法治社会与政治伦理规则。也就是说,评价官员不以道德为原则(官员自己必须有道德,这甚至关系其政治生命),而是以忠于职守和尽职尽责为本。可以说,我们的执政理论不能突破,则无法解释现实,比如高层领导的亲属移居西方国家,这是很长时间来让人尴尬的问题,也是讳莫如深的问题,因为以传统的道德价值来评价,共产党出现了严重的信仰信念的蜕变,如果以现代政治观评价,问题没有那么严重,因为领导干部原本就无权干预子女的选择,西方的官员就不干预子女,民众也不要求他们干预子女(利用公权力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