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乎是全军普遍的难题:部队宿舍被违规占用,而符合分房条件的官兵却难以申请到住房,只能自己买房或在外租房居住。
“能否给两年时间腾退?”
“对不起,这是上面的规定,必须在8月底清退完成,望首长配合。”
《解放军报》2014年5月18日的报道说,浙江省军区一名原副部长,现已转业到地方环保厅任职,却被发现除在省军区占有一套老式住宅外,原来任职的湖州部队也有一套住房。
相较于过去,这场“清剿战”,作战范围稍有扩大,不再局限于以往离退休和转业干部。
“现役级别较高的干部,比如军以上干部,往往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他们会有多套房产,超面积的情况也比较严重。”原解放军报文化部主任陈先义介绍,例如一名高级军官从广州调到上海,迫于颜面,广州部队不敢收回其房产,这导致“多地有房”现象尤为严重。
2014年5月,四总部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多地占房”等违规现象,有着特别的“关照”:军职以上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半、师职以下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原住房仍未腾退者,必须坚决予以清退。
对于领导干部群体而言,以往护身的“尚方宝剑”,这次难以抵挡高悬头顶的反腐之剑—主动“说清楚”、“交明白账”,辅以督导整改。正是因为事关军中前途,“清房”一声令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主动上报,退还违规占有的部队房产。
地处保定市中心黄金地段的100号院,是北京军区保定军分区有名的家属院。2006年,在老营区内部,部队以高标准修建了100号院。当时,在职机关领导干部和退休老干部,包括地方一些领导都各自分得一套房,剩余房子还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对外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