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议为自己留后路
因为韦桂和何娟当初只是领了证,而未举办婚礼。一到海安后,他们便开始忙婚礼的事。然而,何娟家人从骨子里觉得韦桂年纪还是太大了,毕竟比自己女儿大了23岁,都可以和自己称兄道弟了。哪怕在婚礼的时候,他们也是一副“冷脸”,这让一直受人敬重的韦桂心里很不舒服。
独在异乡,年届不惑的韦桂慢慢意识到,自己当初离婚以及跟到何娟江苏来生活,确实有些仓促和武断。再加上走上工作岗位的何娟,再也不像以前那般粘人了,反而经常对自己使小性子,韦桂隐隐觉得这场不伦恋中暗藏危机。韦桂事后称,自己曾经是何娟的老师,虽然相爱,但毕竟年龄相差23岁,身在异乡的他还是要为自己留点后路。
据韦桂回忆,2009年10月31日,韦桂让何娟与自己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为:“……自愿约定婚内财产为分别财产制。即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济关系独立,各(个)人名下财产分别属于各(个)人所有,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工资以及商业活动收入等等。……”次日,何娟还向他出具了一份借条,内容为:“今何娟欠韦桂人民币陆万元整,如果婚姻终止,何娟保证还清。”
维系婚姻的是感情,一纸协议又岂能捆住人心。之后的日子里,因为生活习惯以及亲人冷眼等原因,韦桂越来越觉得自己对生活有点无所适从。2010年1月6日,韦、何两人以调解方式离婚。一段常人看来“轰轰烈烈”婚姻,运转1年8个月后,嘎然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