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没有真空,任何人都进不了保险箱。只要你胆敢贪腐,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情。一位哲人说过,正义只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谁做了贪腐的事情,成了人民的“吸血鬼”,必定难逃法网,受到人民和法律的审判,除非你命短,早早地匆匆地去见了阎王爷。
其实,退休之后落马,冯立梅不是第一人。十八大之后落马的多只“老虎”,不少也都是退休或退居二线之后:63岁的陈柏槐被抓时,已卸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近一年;64岁的郭永祥落马时,早已卸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仅担任四川省文联主席这一“虚衔”;59岁的倪发科落马时,不再担任安徽省副省长,仅保留副省级干部待遇;60岁的杨刚落马时,已离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的职位有半年时间……
2010年11月6日,许宗衡的主要罪状包括巨额贪污、买官、生活腐化。消息人士指出,陈绍基贪污的金额约3000 万元,这与许宗衡贪污的金额相比简直至小巫见大巫。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 多亿元。
"许宗衡涉贪20亿",这应该是国内贪官数额最多的一位了!但看到许宗衡涉贪20亿,笔者一点也不震撼,估计很多公众只有吃惊:怎么又出了一个贪污官员?!但肯定不会震撼,因为公众已经见惯不怪了,贪多贪少都是贪官,与百姓无关。那“20亿巨贪”横空出世到底震撼了谁?谁应该为出现这样的贪官而问责?笔者不能获得答案。
其实中央对贪官的严厉打击不可谓不重拳出击了:在2009年底,中纪委通报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有关情况,2009年1月至11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处分10.6626万人。另外对省部级贪官判以“死刑”威慑,但收效甚微: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款物折合544万,被判处死刑;广西自治区政府原主席成克杰,伙同情妇受贿4109万,被判处死刑;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身,受贿997万,被判处死刑;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2959.5万余元,被判处死缓。一个又一个省部级贪官被判死刑,但许宗衡依然敢贪,自2005年上任到2009年被双轨,竟然能涉贪20亿元,不能不令有关部门震撼,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