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实际中,“既收押金,又再收费”却很普遍。记者在无锡市物价局2004年的批复中看到,该市的“太湖交通卡”未获准收取押金外的任何额外费用。但此后,卡公司开收了每月1元的折旧费,以及高达8%的退款手续费。
公交卡押金没有统一规范,企业依据不同地方批文
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李红昌认为,公交卡押金之争涉及三个公共利益问题:一是押金的合理性;二是押金标准的合理性;三是退还运用等服务的合理性。“但这三方面目前没有一个统一规范,企业依据的只是不同地方的政府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