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在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张天灵、栗生亚行政记大过处分,李保春行政记过处分,王海飞行政警告处分。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徐华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央企管理中,一般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员工拥护以及上下级没有意见就会出现一些不合法但符合情理的做法,这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也是特别容易出现的问题。
“这里涉及国企与民企的差异性,民企高管有授权是可以自由支配工资和奖金,主要向老板负责,而国企就需要在企业之外遵循一套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央企高管认为发放工资奖金是合理的,但与上级财务制度是相违背的。”徐华介绍。
然而,在这一事件查处之前,长庆油田总经理已经在中石油的反腐风暴中“落马”。2013年8月底,中石油集团通报四名高层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情况。其中包括中石油公司董事、副总裁兼长庆油田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股份公司总地质师、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值得关注的是,王道富也曾担任过长庆油田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