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湖南省高院向被告人周军辉、秦星送达了最高院刑事裁定书。裁定书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最高院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判。
由于被告人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等犯罪事实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所确认,决定不再开庭审理。
秦星是否算立功
检方认为,秦星救助行为值得表扬,但未达到立功程度;看守所检察员称任何人都够不上立功
秦星是否立功将影响到接下来的刑事判决。
根据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将从宽减刑,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卖淫店老板秦星)
秦星的辩护律师徐天桥认为,周兰兰自杀,秦星及时救助制止周兰兰自杀,对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应该认定秦星立功,适当减轻刑罚。
检方人员认为周兰兰自杀、秦星制止周兰兰自杀事实成立,但她表示秦星的救助行为值得表扬,但未达到“突出贡献”适用立功的程度。汪婷是第一个进去救人的,秦星的作用明显小于汪婷,汪婷没有申报立功,秦星也构不成立功。
唐慧代理律师斯伟江认为,且不论周兰兰是否自杀的事情还没弄清楚,即使周兰兰有准备自杀或存自杀行为,但根据录像视频显示,秦星并没有如她在笔录中所言的一直密切关注着周兰兰;秦星冲进去后,几秒钟后又有一群人冲进厕所,即使秦星不救,还会有别人救,秦星在救助周兰兰的过程中并没有起到决定性的缺她不可的作用。
“如果给秦星定立功,为什么不给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申请立功”,斯伟江问。
原冷水滩区检察院驻冷水滩看守所检察员杨艾东在法庭中也表示,当时经过他了解情况,事情并不严重,他认为任何人都够不上立功。
记者了解到,该案原定于7月17日开庭审理,因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延期开庭申请,湖南省高院决定延期开庭。7月24日下午,合议庭召集检察员、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召开庭前会议,就相关程序、证据等事项听取了各方意见。
另据中新网报道 2006年10月,唐慧时年10岁的女儿乐乐(化名)认识了周军辉,由此被引入卖淫场所被迫卖淫。当年12月30日被解救后,其家人报案。2007年1月5日本案立案。
“唐慧女儿案”在被报请最高院死刑复核前曾历经三次一审、三次二审,湖南省高院两度将案件发回永州市中院重新审判。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家属多次上访,希望判处本案7名被告人死刑。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裁定维持一审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复核。
此案此前因涉及唐慧女儿隐私问题一直未公开审理。湖南省高院新闻处曾表示,此次公开审理系法院只就秦星看守所“立功”部分内容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