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摩的司机疑遭钓鱼执法 下跪磕头无果后自杀,陈作雄在一个半月内,有4辆摩托车被执法人员扣押。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多人目睹“钓鱼执法”
陈作雄的“申冤书”中写道,当天他送老伴和孙女去汽车站后,在回家路上,他骑着借来的摩托车在东门口桥头停下,车被县运管所人员强行抢走。他无力赔还摩托车,不想在世为人,“我死后请我的亲人和有关部门为我申冤。”
陈作雄被扣摩托车的地点为县城闹市区,附近聚集着很多卖菜商贩,多人目睹当时的情况。据目击者说,陈作雄当时骑着摩托车在东门口桥头停留,一名男子过去问他可否载他去福镇,陈起初没有同意,在该名男子央求下陈作雄才同意,并发动摩托车。
随后,该男子将其车钥匙拔下,并用手机打电话,随即来了一辆黑色轿车,下来三名便装男子,双方发生争执。其后,又来了一辆面包车,下来四五名身着制服的执法者。
陈作雄的妹夫方国清当时正在旁边卖肉,他说,黑色轿车之前就停在事发地点20多米远的地方。
多名目击者称,执法人员到场后,陈作雄不停辩解自己没有载客,并下跪磕头。而一位执法人员说:“只要你开摩托车,我就要整死你,还要关起你。”随后他们将摩托车开走。
陈作雄死后,有16名目击者在一份事发情况说明上签了字。当时在现场的商贩们也说,事发地十字路口正好有摄像头,是不是“钓鱼执法”,调出视频一看便知。
警察钓鱼执法合法吗 警察钓鱼执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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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3名警察“钓鱼执法”被免予刑事处罚2012年03月23日 04:11
来源:大河报 字号:T|T13651人参与 96条评论 打印转发
因有自首情节,又能积极善后,三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本报三门峡讯
昨日,记者从三门峡市相关部门获悉,三门峡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冯某、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谢某、民警李某等人因涉嫌钓鱼执法,被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湖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判处三人“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目前,涉案的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仍在其职,其他两名民警岗位调整。
设下陷阱来“钓鱼”
为求政绩
2007年左右,民警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卢氏县经营根雕工艺品的吉某。由此,李某得知吉某会做根雕工艺品,吉某也知道李某是森林公安民警。
2011年1月,李某从湖滨森林警察中队调整至三门峡市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工作。由于刑事侦查大队前三个月办案情况一直处在全市倒数,且该局规定,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要被罚款300元并予以诫勉谈话,仍无进展的调整主要领导工作岗位等。李某为了得到领导认可,于2011年3月向时任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的谢某和分管刑事侦查大队工作的副局长冯某汇报,卢氏一姓吉的有大量野生动物标本。冯某、谢某为了出成绩,扭转考评落后的局面,同意李某假扮买家对吉某进行引诱,促使吉某将一只金雕标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两只鸳鸯标本和三只红腹锦鸡标本(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1.45万元的价格送到三门峡与李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