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纪检系统人士向察时局指出,纪委领导班子中,各位副书记都有各自分管的职能部门和案件处室,一般互不插手他人领域的案件线索和办案进展。
但涉及到多部门的案件和事务,便需要由常务副书记协调;而常务副书记在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线索初核和办理等方面,则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在省一级纪检监察系统,省纪委常务副书记就是‘二把手’,与整个纪检系统的工作人员非常熟悉,并有诸多工作交集。”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由山西省纪委来主导办理“老领导”的案件显然已不合适。
庄德水向察时局指出,目前,山西官场呈现出“群体腐败”趋势,由中央纪委主导该案件的查办,也将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当地的官场关系网,一方面既能确保办案的效率,同时也有助于获得更为客观公正的案件查办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