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裸官”有着共同的“贪腐路线图”:腐败敛财-家属移居海外-转移财产-择机外逃。在公众看来,之所以将“裸官”与贪腐摆在一起,在于一般公职人员的正常收入难以支撑配偶、子女在海外的生活费用。
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杨建伟在接受采访时说,“裸官”不一定是贪官或作风有问题,但公众对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要求很高。既然你把家人移居到海外,那怎么相信你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调岗并非既往不咎 确存贪腐照查不误
在赢得认可的同时,此番广东集中治理也遭到一些质疑:调整岗位是否意味着既往不咎?对此,广东省有关方面明确,对于已被调整但确实存在贪腐问题的官员,将照查不误。
廉政研究专家认为,在中央“打虎拍蝇”的背景下,绝不会以调整岗位换来对过往贪腐行为的免责,治“裸”是第一步,接下来有无涉贪涉腐问题将以法律为准绳,两者并不矛盾。“"裸官"未必都贪,但往往也只有一步之遥。一个官员拿着国家的俸禄,却随时有"跑路"的可能,这是任何国家都不被允许的。”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滨说。粤省委组织部表示“治裸”今后常态化
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已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今后将转向常态化。专家认为,要全面治理好“裸官”问题,防止由“裸”而贪、因贪而“裸”,还需要更多的基础性制度支撑。
“裸官”被限制提拔已有明确规定。按照2014年1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即“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这也就防止了带“裸”提拔,避免未来出现更多担任重要岗位的“裸官”。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