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网 - 经典养生 健康生活 - 今日头条

海南男子微博直播称要跳楼 要求释放李天一

海口男子跳楼现场图 海南要求释放李天一男子微博直播跳楼图片

海口男子跳楼现场图 海南要求释放李天一男子微博直播跳楼图片】南海网海口6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丽娜)今天上午10点左右,在金盘海南联通办公楼三楼,一男子爬上窗口欲跳楼,并在微博上直播自己将要跳楼。截止目前,公安,消防,救护车辆都已经在现场。

海口男子跳楼现场图 海南要求释放李天一男子微博直播跳楼图片

记者向联通部门证实,该男子为哈尔滨人,是该公司一名员工,在联通工作10年,曾经担任项目经理,现在是公司一名普通员工。对于今天跳楼的原因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知为何。记者查阅其微博,内容显示当事人认为李天一无罪,要求释放。

李某某案一审宣判 李某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11月27日,李某某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9时57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微博,宣布结果:“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海口男子跳楼现场图 海南要求释放李天一男子微博直播跳楼图片

李某案一审在9月26日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李某案维持原判法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李某某案件今天上午二审在一中法院宣判,法院二审驳回李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结束后,该案审判长李纪红回应了社会关注的二审中的五个焦点问题,包括是否检测出精斑并非认定强奸案唯一依据、没证据证明被害人主动自愿与五人发生性关系或向5人卖淫等。

终审判决二审认定:构成强奸且系轮奸

上午9时,一中院在西中法庭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

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此案中唯一的成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海口男子跳楼现场图 海南要求释放李天一男子微博直播跳楼图片

2013年11月19日,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一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某某、王某及原审被告人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依法均应惩处。

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围绕李某某等五人是否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是否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被害人意愿等与犯罪事实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在确定不存在非法证据等程序性违法问题的基础上,综合五人明确具体且相互印证的有罪供述及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形成的完整证据链条,能够排除合理怀疑。

一审法院根据李某某等五人共同实施强奸犯罪的事实、性质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及李某某等五人的具体犯罪情节,本着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原则,作出的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一中院据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今天上午,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张起淮在宣判后表示,他相信法律,尊重客观事实,他们会继续商量申诉事宜。

前一页   1   2   3   后一页  
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