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贪通缉令威力来自合力
既然中国加入了有关国际公约,人们会问逃到海外的杨秀珠及类似贪官是否真能被通缉回国,对他们迟迟不能审判的原因在哪里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兼执行委员)卢建平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的记者采访时,作了详细的介绍。
记:对逃到国外的贪官,我国现在有没有行之有效的追回赃款的途径?
卢:中国现在还没有行之有效的追回赃款的途径。主要是由于国内相关的法律不完备,存在漏洞。1997年修订《刑法》时在第191条设立了洗钱罪,其“上游犯罪”的界定主要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走私犯罪。没有把由于腐败官员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得到的不义之财包括在其中,让很多犯罪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涉及跨国犯罪的就更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