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跟国企有关的致讨薪者死亡事件,让人不能不衍生更多的疑问:打人者的暴行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它与当事的国企有无干系?其背后有无国企方隐约的支持?网络上的一种说法是,多半是中铁已经把工程款按合同支付给分包商,是他们拖欠了工人工资。因为砍人者为当地村民,这些人一般很有势力,可以强要分包当地的项目工程。很难说这个分析没有道理,但依旧无法解释全部事实。比如,中铁方面虽然表示自己没有直接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又给予了死者家属18万元的一次性补偿。既然强调无责,为何要匆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