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原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据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公安局向媒体透露,当地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被网友邀到县城,惨遭李姓、邓姓等10名男子轮奸。11月15日,涉案的10名嫌犯警方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介绍,今年10月21日晚, 李姓男子等人约女网友小花到博白县城游玩。涉世未深的小花带11岁堂妹前往博白县城与他们会合。吃夜宵的时候,李姓男子与邓姓男子密谋,要趁机把小花灌醉,以便大家乐一乐。从未喝过酒的小花,很快就喝醉了。李姓男子等10名男子随后对小花实施轮奸。小花的堂妹眼看着姐姐被欺凌,跑到街边痛哭。
10月22日凌晨1时,博白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小女孩痛哭,就上前询问情况。在女孩的断断续续陈述中,民警们了解到,她的堂姐正在县城某宾馆被人关在房间内,还被脱光了衣服。
民警们迅速赶到女孩所说的宾馆房间,看到房内有一女两男,女的大约十三四岁,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已经不省人事;一个男孩脱光下身站在女孩的床前,另一个男孩则呆坐在另一张床上。民警们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把女孩送到医院救治救治。与此同时,民警们把两个男孩带回派出所问话。
当天凌晨2时,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浩率领民警,兵分几路,连夜把涉案的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警方介绍,今年10月21日晚,李姓男子等人约女网友小花到博白县城游玩。涉世未深的小花带11岁堂妹前往博白县城与他们会合。吃夜宵的时候,李姓男子与邓姓男子密谋,要趁机把小花灌醉,以便大家乐一乐。从未喝过酒的小花,很快就喝醉了。李姓男子等10名男子随后对小花实施轮奸。小花的堂妹眼看着姐姐被欺凌,跑到街边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