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在《关于收购天龙湖水电站和金龙潭水电站有关意见的通知》中承诺:“由于该收购行为已构成重大资产购买,须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并经你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如上述审核或批准未能通过,集团公司愿从未通过之日起承继你公司所签订的涉及该重大资产收购的全部文件,同时承担和享受相应文件当中约定应由你公司享受和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同意向你公司支付为该收购所实际支付的全部费用。”这意味着,即使这桩交易被否决,大唐集团依然会向桂冠电力支付相关交易款项和全部资金利息。
对于此项收购隐藏的种种利益问题,甚至在四川当地官员中引起了强烈的不满情绪,一些官员甚至愤然进行了举报。然而,相关举报均无疾而终。截止到2006年9月,“慷慨”的桂冠电力就已经支付了26.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