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高大白净,十分阳光,放在我们这群歪瓜裂枣的人中,很是显眼。他的每件衣服都精致贵气,书包上鞋子上满是Gucci的logo,微信上经常晒出各种限量的时尚产品,鲜红色崭新的宝马很嚣张地停在校门口,墨镜遮住半张脸,是无所顾忌的那一类男孩。
那时的我,为了攒出每一个学年的学费,除了上课,就是在几个街区外的餐馆打工,有的时候帮朋友去大楼里的办公室清洁卫生,一辆破坡的小尼桑永远开在赚钱的路上。很多个夜晚,从打工的餐馆回到家,忍着困意把作业写到凌晨,马路上偶尔有人醉着飞速驾驶,警车在后面红蓝灯交替着闪烁,可以叫得醒半睡的我。
有一天,当我跑了几个街区从打工的地方来上课,下气不接下气的时候,L抱着双臂打量着我那件浸了油渍的上衣,皱着眉头说,我觉得你真要变成打工仔了。
在咖啡馆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姑娘。
姑娘很漂亮,是那种精心修饰过的漂亮,化妆品武装到头发丝儿。每天九点,准时来喝一杯摩卡,坐在角落里,眼神勾住每一个看似还不错的男人。后来姑娘总是带着不同的男人来聊天,男人请她喝咖啡吃西餐,她秀出诱人的事业线,却总是没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