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故事,堪称传统文化既有精华又有糟粕、不可全盘盲目传承的一个“标本”。虽然其中有的故事目前仍有借鉴意义,但有的已与现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驰。比如“郭巨埋儿”,讲的是一对年轻夫妇生下儿子后,因害怕多了一张口会影响赡养父母,于是就挖坑活埋儿子……鲁迅先生对此非常“反感”:“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
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引发了争议,其中“埋儿奉母”故事更让人觉得“瘆得慌”。有市民表示,“真的按照这个典故说的去做,放在现在无疑就是犯罪。”制作单位解释说,选用“二十四孝”是上级领导制定的。 24孝中的郭巨埋儿之真相
“子女养老社保”实质是在转嫁负担
2009年03月04日04:02 荆楚网
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所有权归父母,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这是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集团总裁赵超提倡设立的“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 新华网 3月3日)
正值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和委员又在抓紧时间建言献策。赵超代表提出了“子女养老社会保险制度”,顾名思义,就是把就业子女收入的一部分拿出来养父母。老有所养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赵代表的意思是,把这种子女自觉的养老行为上升为制度层面,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调剂那些子女拿出来的费用。乍一看,赵代表是很有远见的,如果此制度能够推行,那些不养父母的不肖子孙就没有了退路。说到底,这就变成了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养老。
其实,只要稍加推敲,这种想法并不可靠,并且里面藏着其它目的。孝悌之道在中国推行了几千年,也早已深入人心。在社会上,要是谁不孝敬父母,将会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除了极个别的败家子,绝大多数中国人是对父母充满感恩的。他们也在不遗余力的孝敬自己的父母,恐怕拿出来的收入不止3%。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是不需要有强制性的,对那些孝敬父母的人即使没有此项制度,他们也会这么做,而对那些没良心的子女就是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他们也未必有孝心。
显然,此项制度的本意也不在于此。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都是代表某一阶层或某一利益集团的,赵代表也不例外。当然,赵代表也有他的理由,推行这项制度可以可以改变“薄养厚葬”的现象,可以使子女养老实现规范化、社会化、货币化,可以改变企业养老金开支过大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其他员工的积极性。并且,这位找代表把能筹集到的资金都算好了,一共是2000多亿。看来这位代表是有备而来。的确,在上述好处中,他把他的利益诉求也充分的表达了出来。用一句话概括,此项制度若能实行,将会给他的企业减轻很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