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固定目标执勤,主要是担负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和巡逻等勤务。具体负责国家列名警卫对象和来访重要外宾,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和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性、全国性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活动现场的安全警卫;对监狱和看守所实施外围武装警戒;对重要机场、电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建设等重要部门的机密要害单位或要害部位实施武装防守保卫;对铁路主要干线上的重要桥梁、隧道和特定的大型公路桥梁实施武装防守保护;对国家规定的大中城市或特定地区实施武装巡查警戒。 武警西藏总队主要是在西藏地区对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依法实施处置,包括处置叛乱事件、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械斗事件等。反恐怖,主要是反袭击、反劫持、反爆炸。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武警内卫总队,由此西藏武警总队诞生。
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西藏武警部队只接受西藏总队指挥,不接受任何级别公安机关部门的调派和指挥。 武警西藏总队是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部队,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说过:多年来,武警西藏总队坚定不移地贯彻武警部队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依法处置拉萨 3 14 事件和一系列重大任务,经受住了 苦与累、血与火、生与死 的严峻考验,忠实地履行神圣使命,确保了西藏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武警西藏总队第二支队特勤中队更是受到了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亲自签授的 雪域高原英雄中队 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