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餐厅的这件事本是小事一桩,不足挂齿,但由此反映了厦大官本位的严重程度和对老师人格尊严的践踏。在政府官员面前,作为校长的你低头哈腰,谄媚取上、丧失独立人格;在教授们面前,你高高在上不可一世,把老师当成农民工,论文指标化,职称名利化,教学标准化,急功近利、鼓励学术腐败……。而你凭借校长的职权得到了美国特拉华大学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居然还是“教育界有创新和改革魄力的领导者”。请问你这位有魄力的领导者是否明白大学的使命是追求真理?是否理解独立、平等、民主是大学的魂魄,自由是创新的前提?你能否向给你颁发名誉博士学位的美国特拉华大学介绍一下你用创新和改革的行政高压手段治校的宝贵经验?你是否能向国内各高校校长传授你那创新的高尔夫球、爬树课精英教育的教育理念?
承担项目
1、《外商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国家社科基金八五项目;
2、《银企关系及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福建省社科基金十五规划重点项目;
3、《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保障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第一批研究项目(2001-2004年度);
4、《金融创新的基础法律保障研究》——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第一期项目(2002年度);
5、《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保障研究》——福建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课题(2002年度);
6、《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基础理论与新兴问题研究》——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2002年度);
7、《美国银行法研究》——美国富布赖特基金会项目(1999-2003年度)。
发表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论资产证券化的若干基本问题》,《现代法学》,2001年第5期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第2期
《再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现代法学》,1998年第7期
《论经济特区的重新规范》,《经济研究》,1997年第5期
《国际经济与国际经济法》,《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论国民待遇原则及中国外资法的完善》,《金融研究》,1995年第7期
《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法制的完善》
《商业银行股份化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日本证券化发展之研究》
主要奖项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国家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010“中国最具魅力校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