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访训诫中心
正定网讯(记者 徐良进)近日,有河南南阳市民发微博称,其近70岁的母亲赴外地上访后,被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拘禁于南阳市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这条配有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图片的微博随即引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质疑其为新型劳教所。
新京报记者查询河南多地政府官方网站发现,在南阳、驻马店、邓州、新乡等地均建有类似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职能多为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
昨日,记者就有关训诫中心的问题联系南阳市、驻马店市及正阳县信访局,均未得到回应。
警惕训诫中心异化为劳教所
河南几个政府部门联合发文,曲解训诫制度就完成了国务院也无权出台的自由罚。若对此类训诫罚和训诫中心不予重视、不加废止,还真难判断它是否会滑向新的劳教或新型劳教所。
在去年的法治改革成果中,劳教的废止和信访的弱化最受瞩目。也有人担忧,会不会出现劳教的替代品?近日微博上有网友贴出河南南阳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的图片,并称有访民被非法拘禁在此。还有网友直接称其为新型劳教所。
以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发现多个事例均发生在河南,这一做法已存在多年。宣布废除劳教之后,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似乎还有增多趋势。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去年12月24日一篇报道称,正阳县财政专门下拨30多万元经费,成立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职能为对非法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
此前,该省多市、县政府在官方文件中都有类似表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要求,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由工作组统一组织公安民警进行初次训诫、警告,接回当地后还要实行规范的‘三位一体、同步进行’训诫警告教育。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要在法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
训诫的语义是告诫,教导。在国务院《信访条例》中,确有关于训诫的规定。但《信访条例》只明确对违反规定信访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按通常的理解,训诫应在现场当面进行。即便确有需要安排在特定地点进行,训诫也只能是短时间的。24小时不间断、不少于24小时的训诫,实质就是曲解训诫制度,剥夺、限制被训诫人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