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恋爱期间为对方自愿花费的如买衣服首饰,买鲜花礼物,请吃饭旅游等等等,因为属于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一般不认定为借贷,即便分手不无需归还。而以就结婚为前提的彩礼性质就不一样了。因为彩礼是附义务的财物赠予,如果女方最终没有与男方结婚依照法律规定是要退还彩礼的。
网友热评
@取个名字好好辛苦:不愿意结婚,为啥回去办酒席?
@余家小靓仔:分吧,哪有男的记得这么详细的 !
@深蓝ll浅蓝:八年了,八年内发生了好多事,这男的怎么会记得那么清?
@Dear-CXW:我一个女的都看不下去了,鸡毛蒜皮的小钱可以不算,你恨人家分手不还彩礼这么不要脸的事,我可干不出来!
@Jackmamon:我觉得没毛病,礼金退回很正常。礼金是跟你结婚才给的。法律上也规定,为结婚礼金需退还,如果是以前生活中的花的钱,那没必要。
@一直可爱到炸的汪:饼干,呵呵呵!人家女孩子的青春损失费呢!
@改了名我也是橘子啊: 八。。。。八年。这男的有点恐怖,什么贵重物品就还吧,指不定以后他会整出什么幺蛾子。还好没结婚……
@愚二猫:仔细看了一下,清单上主要是有男方下的聘礼十几万,订婚的钻戒三金首饰什么的、 还有见面礼金什么的加起来比较多。讲真,分手可以理解,不想结婚了聘礼和订婚的首饰,确实应该主动退还给人家吧。但是恋爱的正常花销就没必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