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琨交代,上述200万港币在香港自己消费了一些,还有一些给儿子交了学费。杨亲自考察了蓝色港湾项目之后,觉得项目不错,在现场曾说“项目不错,可以支持”。回来以后,开了行长协调会。
第五笔金额为250万人民币,行贿人为黄建平,检方称之为香港奥德公司副经理。香港奥德的母公司为北大方正。黄与杨认识十多年,一直是朋友关系,从杨升任副行长之后,联络开始多起来。
庭审信息显示,当时杨琨告诉黄,一个朋友缺资金250万开办汽车4S店,让其帮忙周转。之后,黄将钱给了陈辅成,陈辅成把钱转给相关人。庭审信息显示,上述所有的争议资金,包括其他的物件,杨琨获取之后均在不同时间交给陈辅成保管。
(本报记者徐维维对本文亦有贡献)(编辑 衣鹏 张凡 申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