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隶属大军区建制,同时是中国共产党省(自治区)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省(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领导若干个军分区和一定数量的部队。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的军事工作,主要是领导预备役、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
省军区司令员是什么级别的干部 省军区司令员级别
在我军,司令和司令员没什么区别,不过司令员是正式称谓。军、兵种、武警总部、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卫戍区、警备区、海军舰队、军区空军和各基地的军事主官称作司令员。
2012年(壬辰年)10月28日各省武警总队总队长统一改称为:司令员。
其它国家军队没有司令员的叫法,一般都称呼司令。
司令员是规范的称呼;司令是口语,不规范,特别是在行文或著书时不应使用“司令”。但两种叫法的都是指某部队的最高军事指挥官。
集团军和省军区都是正军级单位。
集团军军长和省级军区的司令员都是正军职少将。
区别在于:集团军是大军区管辖下的作战部队,偏向于武职。下辖若干师、旅。不干涉地方行政。
省军区司令员一般兼任同级省委的常委。偏向于文职。省军区下辖若干军分区、武装部、预备役师和少量部队。主要负责一省的军事行政工作,如招兵、退兵、评定烈士、会同民政部门制定相关的优抚政策。
省军区列表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