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中国社会对一些子女和配偶均移居境外的官员的俗称。在很多人看来,“裸官”往往是贪腐“高危群体”,而“裸官现象”的存在又使得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受到损害,进而影响了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许多案件的查处结果表明,贪腐官员往往将配偶和子女移居境外作为转移贪腐所得的重要途径,一些官员还借此实现了外逃。
“‘裸官’的存在,违背了公职人员应遵循的政治伦理准则。对他们的严厉管制,符合全社会的期望。”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杨建伟说。
一些政治学者认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裸官”的查处,符合国际通行准则。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滨说,“裸官”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阶段性现象。“裸官”未必都贪腐,但他们距离贪腐往往也只有一步之遥。
“一个官员拿着国家的俸禄,家人却揣着外邦的国籍常住海外;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却随时有跑路的可能,这是任何国家都是不被允许的。”他说。
今年以来,中国对“裸官”的治理整顿工作明显提速,而毗邻港澳、海外侨胞众多的广东则成为观察这一工作的重要窗口。
据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士介绍,在今年2月底,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要求针对一些地方“裸官”现象突出开展专项治理。广东各地随即开展了一项旨在摸清全省“裸官”情况的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