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能源局宣布成立当天,能源局内设机构人选才确定。
依照能源局“三定”规定,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含监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本报记者获得的能源局内部干部任职方案显示,原国家电监会系统官员共有29位司局级干部;原能源局官员11人为司局级干部,正局级官员4人。此外,原国家能源局14位副司长、7位副巡视员被任命为正处级干部。
在能源局13个内设机构中,有七个司局由电监会官员任一把手。分别是: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王强(正司局级)、发展规划司司长俞燕山(副司局级)、电力司司长蒋晓华(正司局级)、市场监管司司长刘宝华(正司局级)、电力平安监管司司长韩水(正司局级)、国际合作司司长邹逸桥(正司局级)、人事司司长李晶华(正司局级)。
其余六个司局由原能源局官员担任一把手。从职级来看,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江冰、煤炭司司长方君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为正司局级干部。除此外,综合司司长王思强、核电司司长郝卫平、油气司司长刘德顺均为副司局级干部。
在原国家能源局近20余名副司长中,综合司副司长邓奎、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丁志敏、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鹂、原政策法规司司长曾亚川被任命为副司局级干部。除此之外,原国家能源局14位副司长、7位副巡视员被任命为正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