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消防员是指针对当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一线灭火执勤力量,征召的年龄在18--25岁的青年或者是大学生(体能、专业方面有特长的年龄可适当向后放宽)。
合同制消防员是一个新生事物,既不同于消防现役士兵,又区别于企业职工,是为突破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这个瓶颈,而为消防事业注入的新生机和新活力。他们也和服役的消防官兵一样,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应征后,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负责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统一着合同制消防员服装上岗执勤,主要是充实到基层公安消防执勤中队,从事一线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合同制消防员没有军装,但有全国统一的服装,工资由地方财政发放。文职雇员主要从事文职工作,可以协助部队现役人员从事防火监督工作,要求文化程度较高。
合同制消防员与现役消防官兵最大区别是:一个是服兵役,一个是职业。
合同制消防职员招收对象及条件包括:
1、从事执勤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的劳动者,在本省范围内异地招聘年龄18—2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婚男性公民。(在消防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军人经体能、技能考核合格的,优先选用);
2、从事炊事、驾驶、修理等岗位的劳动者,在本地或异地招聘年龄22—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