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069专案组”的办案基地,设在长寿区拘留所内,专门开设了4个审讯室。与看守所审讯室不同,在这里,除了铁制审讯椅,墙上多装了两个铁环。
按照法律规定,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侦查人员在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在法定讯问场所之外另设办案基地,是重庆打黑中的惯常做法。当时,重庆警方内部曾有文件对此予以确认,打黑基地往往被冠以“××看守所分监区”的名义,如铁山坪基地就被命名为“江北看守所第三监区”。
“A0069专案是重庆市公安局成立的打黑除恶专案,审讯场所和审讯室内的设置、审讯的要求,都是由市局打黑办规定的,而这显然是违法的。”郑小林在申控书中写道,当时大多数办案民警的反对意见没有被采纳,“我们办案人员只是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命令。”
郑小林认为,根据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作出错误决定带来的后果,应当由作出决定的重庆市公安局和长寿区公安局及相关领导负责,“而不应由我们办案民警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