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前一千富豪的财富增加量,就比“1.5亿高收入人群”的可支配收入增量要多
事实表明,顶级富豪的收入不会因为平均到1.5亿人头上就变得无足轻重。据2013年发布的胡润富豪榜单,排名前1000的中国大陆富豪,平均财富从2012年的54亿人民币增长到2013年的64亿。换言之,仅就中国大陆最富有的前1000人,1年时间内的总财富就增长了1万亿人民币。这些增长绝大部分都属于股票增值之类的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毫无疑问属于可支配收入增加的范畴。2013年末大陆城镇常住人口73111万人,五等分即约为14620万人。光是把这1万亿平均到这14620万“高收入”人的头上,每个人就增加了约6800元人民币——而按统计局的数字,2012年“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1456元,2013年这一数字为56389元,仅增加5000元不到。
除了这1000人财富增加,“高收入组”中的其他人难道收入就没有增加甚至说减少了吗?这显然不可能。唯一的解释就是,这高收入组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大大低估了,数据本身和增量都大大低估了。
对比港台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差距,便可知“5.6万”靠不靠谱
我们还可以对比一下台湾和香港的同类数据,便知道“5.6万”这个数据的成色如何。台湾“行政院主计总处”每年会发布《家庭收支调查报告》,其中有一项数据是“按户数五等位分平均每户家庭可支配所得”;香港政府统计处定期也会发表《香港的住户收入分布》,有一项数据是“按十等分组别除税及福利转移后住户每月收入”。这两组数据简单换算后与“5.6万”所属的大陆“城镇居民五等份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数据基本是对应的。我们不妨比较一下在五等分后三地“最高和最低收入组之间的收入差距”:2012年台湾最高收入组户均可支配所得是184.6万新台币,最低收入组户均可支配所得是30.1万,前者为后者的6.1倍;2011年香港收入最高的第九和第十等住户除税及福利转移后的收入占据了全体住户收入的51.8%,而收入最低的第一和第二等合计只占据了3.7%,前者是后者的14倍;而2013年中国大陆城镇居民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6389元,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4元,前者是后者的4.9倍。
换言之,这个几乎同一口径的数据,反映出香港的收入差距最大,台湾次之,而大陆的收入差距最小——“5.6万”这个数字靠不靠谱,相信网友心里也有了答案。如果还所疑惑,不妨参照一下对应年度的基尼系数:香港是0.475,台湾是0.338,而大陆是0.473。是不是有组数据对应不上?
事实上,“5.6万”这个数字统计局自己也未必相信
且慢!或许已经有眼尖的网友看出,0.473这个最新公布的基尼系数,是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而以上对比的大陆高低收入差距,指的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包含农村,怎么能如此对比呢?的确如此,但这并不是我们在玩弄数据,而是因为“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并没有公布。
“基尼系数”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中,是一个有趣的存在。统计局很多年以前曾经定期公布过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但后来中断了,只公布了农村居民纯收入基尼系数。据说原因是“原先城乡住户调查分开进行、城乡收入概念不一致”,要统一之后,才会公布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去年1月公布年度统计数据时,国家统计局称按照新标准、新口径、老资料把全国基尼系数补齐了,但直到今年公布收入数据时,仍然农村是“纯收入”,城镇是“可支配收入”,这使得全国基尼系数难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