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比较有明确消息源的数据是,2001年1月,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行动。新华社当日发布消息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
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载,2007年在境内外追逃追赃上,对在逃的572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已抓获4547名,追缴赃款赃物244.8亿多元。
对比2000年至2003年、2007年和2012年境内外追赃和追逃的数字可见:2000年至2003年,归案的潜逃境内外的贪官人均携款约430万元;2007年,人均携款约540万元;2012年,人均携款约480万元。上述6个年份中,仅追回的赃款总计即达540亿元左右,人均约480万元。
金融行业重灾区
嫌疑人多在30岁至40岁
除了国有企业负责人、中资驻外机构负责人和政府官员携款外逃,金融行业内负责人或者主管人员外逃,成为贪官外逃的重灾区。
在记者采访中确定的59人外逃“裸官”名单中,金融行业占据24%,涉案数额高达将近18亿元。这些人员中,年龄最小的案发时只有25岁,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在30岁至40岁之间。